2015臺灣地質攝影比賽

目前已發現324臺灣地質之美作品,本活動人氣指數143586

活動規則

此活動共有兩階段4個步驟

  • 5/4~6/1上傳攝影作品
  • 6/4~6/10網友票選活動
  • 6/18公布得獎名單
  • 7/23頒獎典禮

5/4 ~ 6/1 上傳攝影作品

參賽者可於本活動網站上傳照片並說明拍攝的地點、時間、地質現象、故事內容等相關資訊以參賽。

作品主題

有鑑於國人旅行風氣日盛,分享旅行的紀錄與心情蔚為風潮,為鼓勵民眾透過旅行走訪地質風景,本年度的主題設定為「旅行中的地質體驗」,鼓勵民眾透過旅行走訪地質風景,感受地質體驗,並規劃以「Fun攝你對大地的熱情」為宣傳標題,徵稿題材為地質元素相關的照片。

投稿辦法

本活動為會員制,需於投稿期間內登入臺灣地質知識服務網會員後,進入投稿系統,投稿時填入作品名稱、拍攝地點、時間、拍攝者、作品說明等,輸入完畢及上傳檔案後點選「投稿」即完成投稿。投稿作品範例如下:

2013年特優《峻嶺奇峰》
2013年佳作《沙之樂章》

作品上傳

  1. 每名參賽者以上傳1件作品為限。
  2. 作品題材為地質與人物元素相關之照片。
  3. 作品規格為原始檔案需300dpi以上、大小12公分x12公分以上之jpg或png檔案,檔案大小為3MB以下。
  4. 上傳時需註明拍攝地點、主題、時間及照片說明。
  5. 參賽者上載作品至本活動網站後,主辦單位會進行初步審查,於審查通過符合競賽資格後再刊登於本活動網站。若作品內容涉及暴力、色情或詆毀等不當內容,或與本次活動主題無關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作品的參賽資格。
  6. 作品需為一次拍攝之完成品,不得合成改變原先樣貌,不得抄襲、格放、後製、裱框、留白邊或任何後製及合成等,亦不得插點加大或使用任何影像軟體後製加色、畫線、電腦合成等。作品需符合著作權法、社會規範、個人隱私等規定,且無發生侵害第三人著作權利之情事(詳情見地質知識服務網會員規範)。

注意事項

  1. 參加者姓名需以真實中文姓名填寫(在臺外籍人士除外),不可使用英文拼音或假名。若註冊姓名有誤,可於活動時間內「來信」通知經網站管理者修改,活動結束後則不接受姓名更改。
  2.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不得異議。
  3. 本活動規則及注意事項載明在活動網頁中,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規則及注意事項之規範 ,如有違反本活動辦法及注意事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4. 所有註冊應為本人自發性行為,不可冒名使用他人資料。一經查證,主辦單位有權不需說明,直接刪除其得獎資格,並採順位候補,不另通知。
  5. 本活動所涉及的個人資料蒐集、運用以及關於個人資料的保護,將適用「臺灣地質知識服務網」網站的隱私權政策。
  6. 主辦單位保留獎項、活動期間的活動修改及中獎資格審核之最終權利。

著作權利

  1. 參賽作品
    所有投稿作品茲為創作者同意授權「本網站、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之使用權利,包括儲存於光碟、網路連結,提供個人、團體非營利性質之線上檢索、閱讀、列印等,得不限時間地域,創作者保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

  2. 得獎作品
    得獎作品需於得獎後繳交「作品原始電子檔案」(請燒錄成光碟,並註明在活動網站上的作品編號),並簽署「轉作權轉讓同意書」,茲同意其參賽獲獎作品著作權、著作財產權讓予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得依著作權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惟保留其著作人格權(於必要時不得使用);未簽署著作權讓與同意書者,一律取消得奬資格,不得異議。

攝影比賽評審事項

  1. 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與地質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以評選出各獎項作品。
  2. 特優、優等、佳作、入選等獎項評審標準及所佔比例為地質元素50%、視覺創意30%、文字敘述20%;最佳創意獎則另由評審委員討論評定得獎名單。

6/4-6/10網友票選活動

網友投票

  1. 參與票選活動者,每人有3次投票機會但不可重複投給相同作品。
  2. 活動期間,若網友從事外掛程式或任何影響活動公平之行為,一但查證或告發,主辦單位有權不需說明,會直接刪除其抽獎資格,不另行通知。

6/18公布得獎名單

  1. 於104年6月18日(四)公布得獎名單,並寄出得獎通知函予得獎者。
  2. 凡特優、優等、佳作、最佳創意獎之得獎參賽者可參加104年7月15日(三)(詳細時間另行通知,擬配合地質特展開幕時間調整)舉辦之頒獎典禮,並於典禮當天至會場領獎,若得獎者當天不克前往,可指定他人代為領獎,並攜帶相關「身分證明文件」以核對領獎。
  3. 凡特優、優等、佳作、最佳創意獎之得獎者,收到得獎通知函後,需於限定時間內正確填寫相關資料,並提供相關「身分證明文件」、「作品原始電子檔案」(請燒錄成光碟,並註明在活動網站上的作品編號)與「著作權轉讓同意書」以核對領獎。
  4. 作品入選之得獎者,收到得獎通知函後,需於限定時間內正確填寫相關資料,並提供相關「身分證明文件」以核對領獎。
  5. 有關後續寄送獎項作業,除於地質特展開幕時間現場領獎者外,其餘得獎獎金獎品皆於104年7月31日前統一由主辦單位掛號寄出。
  6. 主辦單位將以e-mail通知得獎人並確認身分及地址後,獎項以掛號方式寄送,寄送範圍限中華民國境內。
  7. 以上得獎之參賽者若逾期將相關資料寄回或身份不符者,皆視為放棄得獎資格,不另候補。

獎項說明

特優郵政禮券10,000元郵政禮券10,000元整共1名
優等郵政禮券6,000元郵政禮券6,000元整共3名
佳作郵政禮券1,000元郵政禮券1,000元整共8名
入選地質期刊地質期刊一本共30名
最佳創意獎郵政禮券3,000元郵政禮券3,000元整共1名
網友人氣獎便利超商禮券500元便利超商禮券500元共10名
網友投票獎便利超商禮券200元便利超商禮券200元共10名
  1. 得獎者可於頒獎典禮當天至會場領獎,若得獎者當天不克前往,可指定他人代為領獎,並攜帶相關「身分證明文件」、「作品原始電子檔案」(請燒錄成光碟,並註明在活動網站上的作品編號)與「著作權轉讓同意書」以核對領獎。
  2. 得獎者無法到場且未指定代理人領獎者,應於限定領獎期限內提供相關「身分證明文件」、「作品原始電子檔案」(請燒錄成光碟,並註明在活動網站上的作品編號)與「著作權轉讓同意書」等核對領獎資料,逾期或身份不符者皆視為放棄,不另候補。
  3. 凡特優、優等、佳作、最佳創意獎之得獎參賽者可參加104年7月15日(三)(詳細時間另行通知,配合地質特展開幕時間調整)舉辦之頒獎典禮,並於典禮當天至會場領獎,若得獎者當天不克前往,可指定他人代為領獎,並攜帶相關「身分證明文件」以核對領獎。
  4. 網友人氣獎以網友票選攝影作品為評定方式,每人有3次投票機會但不可重複投給相同作品。若有票數相同情形發生時,以系統判定先達該票數之先後順序來排序。
  5. 網友投票獎以電腦亂數自動從參加投票的網友中挑選出獲獎名單。
  6. 凡特優、優等、佳作、最佳創意獎、網友人氣獎之得獎者,收到得獎通知函後,需於限定時間內正確填寫相關資料,並提供相關「身分證明文件」、「作品原始電子檔案」(請燒錄成光碟,並註明在活動網站上的作品編號)與「著作權轉讓同意書」,以核對領獎。逾期或身份不符者皆視為放棄,不另候補。
  7. 作品入選獎、網友投票獎之得獎者,收到得獎通知函後,需於限定時間內正確填寫相關資料,並提供相關「身分證明文件」以核對領獎。逾期或身份不符者皆視為放棄,不另候補。
  8. 為因應後續作業,除於地質特展開幕時間現場領獎者外,其餘得獎獎金獎品皆於104年7月31日前統一由主辦單位掛號寄出。

贈獎相關事項

  1. 名單公布後,本活動小組將另寄出得獎通知函。
  2. 每1得獎者僅可獲1個獎項,以最高價值的獎項為先。
  3. 得獎者之個人資料僅供本次核對領獎身份用,不予退還。
  4. 本次活動得獎贈品僅限郵寄臺、澎、金、馬地區。
  5. 如有抄襲、重製、侵權、誹謗、妨害風俗或違反其他法令等情形發生,除取消入選資格、追回獎金外,將由參賽者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同時,若有可歸責於參賽者之事由,致主辦單位受有損害,參賽者應負全部損害賠償之責。
  6. 若遇商品缺貨等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更換等值商品及保留修改活動的權利,得獎者不得有異議。
  7. 若參賽者以不正確的資料進行註冊參賽,導致無法辨別真實身份時,將無條件取消得獎資格。
  8.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價值超過20,010元以上,得獎者需負擔10%機會中獎稅,外籍人士須繳交20%,本活動獎項未超過此金額,得獎者無需負擔贈品稅。

其他注意事項

  1. 參加者姓名需以真實中文姓名填寫(在臺外籍人士除外),不可使用英文拼音或假名。若註冊姓名有誤,可於活動時間內「來信」通知經網站管理者修改,活動結束後則不接受姓名更改。
  2.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不得異議。
  3. 本活動規則及注意事項載明在活動網頁中,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規則及注意事項之規範 ,如有違反本活動辦法及注意事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4. 所有註冊應為本人自發性行為,不可冒名使用他人資料。一經查證,主辦單位有權不需說明,直接刪除其得獎資格,不另候補,且不另行通知。
  5. 本活動所涉及的個人資料蒐集、運用以及關於個人資料的保護,將適用「臺灣地質知識服務網」網站的隱私權政策。
  6. 主辦單位保留獎項、活動期間的活動修改及中獎資格審核之最終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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