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辦理緣起與目的
自90年7年起,營建署將10公頃以下之非都市土地開發案件委託18縣(市)政府辦理審議。自90年度起即每年旨揭講習訓練,持續增加中央及地方政府相關業務承辦人員對非都市土地開發案件之審議程序的瞭解及對相關法規的熟悉。
本(100)年度下半年度(第二階段)講習規劃非都市土地開發許可審議實務及案例解析等課程,依互動式教學方式,透過經驗交流及綜合座談,達成中央及地方政府經驗傳承與意見交流。
貳、對象
一、地方縣市政府相關審議業務人員。
二、中央各級機關相關業務人員。
三、其他(規劃單位及技師等)。
參、舉辦時間、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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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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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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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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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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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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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建國校區國際會議廳
(台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二段23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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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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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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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電信訓練所台中分所實驗大樓八樓國際會議廳(台中市黎明路二段65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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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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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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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蓮潭國際會館402會議教室
(高雄市左營區崇德路8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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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報名辦法
各區受理報名人數為八十人,分為二梯次報名。各區依照報名先後順序錄取。若該區報名人數額滿,得徵詢當事人意見改報名他區。第一梯次報名受理日期截止,若尚有餘額,將於100年10月11日於本計畫專屬網頁公告,辦理第二梯次報名。
一、第一梯次:
(一)對象:
1.第一順位:直轄市、縣市政府相關審議業務人員。
2.第二順位:中央各級機關相關業務人員。
(二)報名方式:請填寫報名表如附件。報名文件填妥請傳真至計畫執行單位
(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02)27081265,莊梅櫻小姐收。
(三)報名時間:自民國100年9月19日上午九點至100年10月5日下午三點止。
二、第二梯次:
(一)依據第一梯次報名情形,開放各區餘額報名。
(二)報名方式:依照本計畫專屬網頁公告辦法辦理。
伍、注意事項
一、本次講習將辦理公務人員終身學習登錄時數證明與技師參訓證明時數登錄。於講習期間必須簽到及簽退。
二、活動辦理期間,若遇天災不可抗力之因素,經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宣布活動辦理場地為停班(含停課)標準轄區,則停止該梯次講習。執行單位將於網站公布相關訊息。
陸、計畫執行單位
執行單位: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二段231號
電話:(02)27005858分機8373;傳真:(02)2708-1265
聯絡人:莊梅櫻小姐
計畫報名專屬網頁:
http://www.sce.pccu.edu.tw/event/2011/20110622033/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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