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100年6月3日
經濟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6月3日
發文字號:經授地字第10020800060號
附件:「地質敏感區劃定變更及廢止辦法」草案、「地質敏感區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草案、「地質敏感區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作業準則」草案及「地質資料蒐集管理辦法」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
主旨:預告訂定「地質敏感區劃定變更及廢止辦法」、「地質敏感區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地質敏感區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作業準則」及「地質資料蒐集管理辦法」。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經濟部。
二、訂定依據:地質法第五條第二項、第四項、第九條第二項及第十七條第五項。
三、「地質敏感區劃定變更及廢止辦法」草案、「地質敏感區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草案、「地質敏感區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作業準則」草案及「地質資料蒐集管理辦法」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中央地質調查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eacgs.gov.tw/main.jsp),「地質法子法預告」網頁。
四、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
(二)地址:新北市中和區235華新街109巷2號
(三)電話:02-29462793-305
(四)傳真:02-29453697
(五)電子郵件:looneose@moeacgs.gov.tw
部長 施顏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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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法子法預告
- 發佈日期:2011/06/10
- 點閱數:1153
- 資料來源: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