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法立法推動近15年,立法院今(16)日三讀通過。日後藉由健全地質調查制度、有效管理國土地質資料的立法施行,使國土開發與保育工作能在充分瞭解地質環境下,因地制宜、趨吉避凶、保育資源,發揮國土防災與保育綜效,紮實國土永續根基。
本法計5章22條。立法宗旨為:健全地質調查制度,有效管理國土地質資料,建立國土環境變遷及土地資源管理的基本地質資訊。制定要點為:建立全國地質調查制度、建立地質敏感區公告及管理制度、加強地質災害調查及監測、建立地質資料蒐集及管理制度。立法效益為:中央主管機關將進行全國地質環境全面性調查,並配合地質調查技術及應用領域的發展,持續修正及更新資料,提供國土利用及資源開發規劃、地質災害預防及國土保育策略的基礎;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將地質敏感區相關資料及規範,納入土地利用計畫、土地開發審查、災害防治、環境保育及資源開發等各種土地管理基層作業,確實為國土管理把關;地質敏感區土地開發行為將加強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落實地質調查制度、地質簽證制度及地質審查制度,掌握敏感區地質特性,並研提因應對策;建立全國地質資料庫平台,將公共財性質的地質資料持續蒐集、管理、公開,活絡地質資訊。
為順利本法施行,經濟部將於本法公布施行後6個月內,完成授權子法研訂及發布實施,並與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溝通協商,建立配套措施,以確保本法落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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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 立法院三讀通過地質法!
- 發佈日期:201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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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