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質知識網

:::
首頁 > 地質新聞

六龜溫泉未合法 溫泉標章遙無期

  • 發佈日期:2008/06/30
  • 點閱數:767
  • 資料來源: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
記者黃佳琳/專題報導

入夏以來台灣各縣市搶攻中國旅遊商機,溫泉標章即上路,六龜溫泉業者爭取合法化卻7年未果,業者擔心喪失競爭先機。

全台541家溫泉目前只有2家擁有溫泉標章,六龜鄉寶來不老溫泉區9家業者為順利取得標章,目標在年底前取得合法化資格,搶食開放中國觀光客這塊大餅。

根據溫泉法規定,溫泉業者須在民國99年7月前取得溫泉標章,否則將依法開罰1萬到5萬元罰鍰,限期內未改善者,還可連續開罰。但大多數的溫泉旅館業者因土地使用分區及水權等問題,目前仍未取得合法經營權,更遑論申請溫泉標章。

今年5月,寶來溫泉業者參加旅展時,曾因公開販售溫泉券,遭交通部觀光局點名,業者在尚未取得合法旅館登記前,不得發售商品禮券,否則將裁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並得連續處罰。

隨著政府7月開放中國客來台觀光,但高縣目前僅有佛光山、美濃兩處被旅遊業者列為景點,知名的寶來、不老溫泉未列名其中;除了交通因素外,溫泉業者認為,只要能及早完成合化法進程,加上皇昌公司投資的寶來5星級溫泉飯店落成,寶來區仍具相當競爭力。

檔案下載

  • 新聞本文 (尚未線上開放,請洽本中心)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