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祝菁】 根據京都議定書的規定,自二○○五年二月十六日起,參與的三十八個國家必須在二○○八年到二○一二年間,將造成地球暖化的溫室氣體排放量降到一九九○年的排放標準,換言之,需減少五.二%的溫室氣體排放量。而企業或國家,將減少的、或用不到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即是「碳權」(CARBON CREDIT),釋放到市場作買賣,形成一個新興的碳交易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