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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336公頃原龍崎炸藥廠用地 地方要求設自然保留區

  • 發佈日期: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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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
2020-08-28 14:18 聯合報 / 記者周宗禎/台南即時報導
台南市龍崎區原退輔會龍崎炸藥工廠廢棄後,因地方抗爭不再提供設置廢棄物掩埋場,地方呼籲用地應完整保留,劃設地質公園自然保留區。立委陳椒華邀請台南市議員許又仁、議員蔡旺詮、牛埔里前里長陳永和、牛埔里里長陳泰祥、時代力量台南黨部與環保署、農委會、營建署、國產署、退輔會、文化部、台南市政府等相關單位與民代、地方人士會商。
陳椒華表示,為勘查龍崎工廠與龍崎自然保留區地質、生態,追蹤自然地景審查進度,呼籲原龍崎工廠336公頃應完整保留,邀請市府農業局協助說明。
她說,去年市府將龍崎掩埋場預定場址共41公頃指定為「暫定自然地景」,行政院長蘇貞昌宣布,掩埋場開發許可執照到期不再展延,珍貴的自然地景不再會作為掩埋場,這項宣示讓長期守護龍崎的在地志工暫時鬆了一口氣。
龍崎炸藥工廠舊址位於龍崎區牛埔里,面積總共有336公頃,其中51公頃為歐欣公司所有。龍崎炸藥工廠1978年營運以來,其廠房及建物分散於谷地,因屬利用坡地為天然屏障的小型建物,土地利用密度低,使該區青灰泥岩惡地地形與自然生態維持良好穩定狀態,符合指定自然保留區條件。
陳椒華表示,因獨特泥岩惡地地質不只存在掩埋場預定地41公頃,在地團體及長期關注此案的環保團體,認為全區336公頃其實都具有保存價值,於是去年在地團體向農委會遞送「具自然地景價值者提報表」,希望中央農委會與地方主管機關台南市政府,儘速依照文資法第六章相關程序,將退輔會原龍崎炸藥工廠全區336公頃劃設自然保留區。 
陳椒華表示,期許台南市政府不只是要將本案列冊追蹤,更要早日公告暫列地景,完成自然地景審議與劃設程序。建議原龍崎工廠336公頃應完整保留,作為地質公園自然保留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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