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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嶺山崩歷史紀錄第二章

  • 發佈日期:1941/12/17
  • 點閱數:3173
  • 資料來源: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
民國30年12月17日4時20分,嘉義地區發生規模7.1級之強烈地震,震央嘉義東南方約10公里,震源深約10公里,此次地震引起之崩山甚多,其中規模最大者為草嶺大崩山。地震時草嶺大崩山地區之堀坔山西南面成順坡崩滑,將清水溪流堵塞成潭,天然壩高不甚均勻,自70至200公尺不等,壩底上下游最大寬度約2.5公里,此次山崩所成岩塊之體積經估計在一億至一億五千萬立方公尺以上。經此次山崩後,山崩地區形成數段崩崖,最高一階接近海拔高度約950公尺。根據臺灣氣象臺嘉義裂震報告,潭水於民國31年3月14日開始溢流,但此一天然壩在尚未潰決前,又被另一次大崩山所加高。

1. 黃鑑水、何信昌、劉桓吉 (1983) 台灣中部草嶺地區之地質與山崩,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彙刊第二號,第95-112頁。
2. 洪如江 (1980). 草嶺大山崩之探討, 工程環境會刊第一期, 第29-3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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