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規則與獎項說明
本活動分為三階段
6/24 – 7/24 上傳攝影作品
民眾於本活動網站上傳參賽作品,並說明拍攝的地點、時間、地質現象、故事內容等相關資訊得以參賽,參賽作品會由專業評審選出各獎項作品。
作品主題
拍攝題材不限,唯拍攝內容需呈現豐富多樣的臺灣地質樣貌,包含地質國家公園、各地地質風景區、地質環境變化現象(如:斷層、地層下陷、山崩、地滑或土石流)等。透過作品內容並搭配文字陳述作品中所蘊含的故事,以能感動人心的攝影為主。
作品範例
2012年佳作-山稜之巔 |
2012年優等--嘆為觀止 |
作品上傳
- 每名參賽者以上傳1件作品為限。
- 作品題材為地質與人物元素相關之照片。
- 作品規格為原始檔案需300dpi以上、大小12公分x12公分以上之jpg或png檔案,檔案大小為3MB以下。
- 上傳時需註明拍攝地點、主題、時間及照片說明。
- 參賽者上載作品至本活動網站後,主辦單位會進行初步審查,於審查通過符合競賽資格後再刊登於本活動網站。若作品內容涉及暴力、色情或詆毀等不當內容,或與本次活動主題無關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作品的參賽資格。
- 作品需為一次拍攝之完成品,不得抄襲、格放、後製、裱框、留白邊或任何後製及合成等,亦不得插點加大或使用任何影像軟體後製加色、畫線、電腦合成等。作品需符合著作權法、社會規範、個人隱私等規定,且無發生侵害第三人著作權利之情事(詳情見臺灣地質知識服務網會員規範)。
著作權利
- 參賽作品
所有投稿作品茲為創作者同意授權「本網站、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中華民國應用地質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之使用權利,包括儲存於光碟、網路連結,提供個人、團體非營利性質之線上檢索、閱讀、列印等,得不限時間地域,創作者保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 - 得獎作品
得獎作品需於得獎後繳交「作品原始電子檔案」(請燒錄成光碟,並註明在活動網站上的作品編號),並簽署「轉作權轉讓同意書」,茲同意其參賽獲獎作品著作權、著作財產權讓予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得依著作權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惟保留其著作人格權(於必要時不得使用);未簽署著作權讓與同意書者,一律取消得奬資格,不得異議。
8/8 公布得獎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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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8/8(四)公布得獎名單,並寄出得獎通知函予得獎者。
獎項說明
郵政禮券10000元 1名郵政禮券6000元 3名郵政禮券1000元 8名地質期刊一本 (本獎品為隨機出貨,刊期不得挑選) 30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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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獎相關事項
- 名單公布後,本活動小組將另寄出得獎通知函。
- 每1得獎者僅可獲1個獎項,以最高價值的獎項為先。
- 得獎者之個人資料僅供本次核對領獎身份用,不予退還。
- 本次活動得獎贈品僅限郵寄臺、澎、金、馬地區。
- 如有抄襲、重製、侵權、誹謗、妨害風俗或違反其他法令等情形發生,除取消入選資格、追回獎金外,將由參賽者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同時,若有可歸責於參賽者之事由,致主辦單位受有損害,參賽者應負全部損害賠償之責。
- 若遇商品缺貨等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更換等值商品及保留修改活動的權利,得獎者不得有異議。
- 若參賽者以不正確的資料進行註冊參賽,導致無法辨別真實身份時,將無條件取消得獎資格。
-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價值超過20,010元以上,得獎者需負擔10%機會中獎稅,外籍人士須繳交20%,本活動獎項未超過此金額,得獎者無需負擔贈品稅。
其他注意事項
- 參加者姓名需以真實中文姓名填寫(在臺外籍人士除外),不可使用英文拼音或假名。若註冊姓名有誤,可於活動時間內「 來信」通知經網站管理者修改,活動結束後則不接受姓名更改。
-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不得異議。
- 本活動規則及注意事項載明在活動網頁中,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規則及注意事項之規範 ,如有違反本活動辦法及注意事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 所有註冊應為本人自發性行為,不可冒名使用他人資料。一經查證,主辦單位有權不需說明,直接刪除其抽獎與得獎資格,並採順位候補,不另通知。
- 本活動所涉及的個人資料蒐集、運用以及關於個人資料的保護,將適用『臺灣地質知識服務網』網站的隱私權政策。
- 主辦單位保留獎項、活動期間的活動修改及中獎資格審核之最終權利。
8/16頒獎典禮
於 102年8月16(五)高雄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舉辦頒獎典禮;得獎作品也將於高雄科工館中展示。
- 凡是特優、優等、佳作之得獎者可於頒獎典禮當天至會場領獎,若得獎者當天不克前往,可指定他人代為領獎,並攜帶相關「身分證明文件」、「作品原始電子檔案」(請燒錄成光碟,並註明在活動網站上的作品編號)與「著作權轉讓同意書」以核對領獎。
- 得獎者無法到場且未指定代理人領獎者,應於限定領獎期限內提供相關「身分證明文件」、「作品原始電子檔案」(請燒錄成光碟,並註明在活動網站上的作品編號)與「著作權轉讓同意書」等核對領獎資料,逾期或身份不符者皆視為放棄,不另候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