黏土礦物Clay Mineral江威德 (Jiang, Wei-Der)黏土原意源自沉積物或土壤中的最小粒徑物質,初用時並不確知此物質之來源和性質,但現今已知其可為搬運而來或現地生成(風化作用、成岩作用或熱水作用之物質(Grim, 1969, 1988)。黏土在地質學、沉積學和地質工程上一般定義粒徑<4微米(4 × 10-6 m;400目標準篩網);土壤學、岩石學和礦物學之例行分析一般定義為<2微米,以632目標準篩網篩選,或依照斯托克斯定律(Stokes’ Law)沉降或離心分離(Grim, 1988;Guggenheim and Martin, 1995;Moore, 1996;Bergaya and Lagaly, 2006)。黏土中所含之礦物即所謂「黏土礦物」,富含黏土礦物之沉積物和土壤覆蓋絕大多數之地表及海床表面,直接影響生態,並為重要科學及民生物質及資源。 「黏土礦物」之定義可因不同領域使用者對於「黏土」一詞之定義或慣用方式之差異而有歧異,可概分為兩大使用方式: 一、以「黏土」為一粒徑名詞,實用上易於認定。粒徑界線依前述應用領域而定。在此用法中,沉積、風化、成岩或熱水作用所產生之黏土粒徑物質所含的礦物即所謂「黏土礦物」,主要以片狀矽酸鹽礦物為主,此種礦物具有由四面體及八面體組合而成之層狀晶體結構(圖一),晶體或晶體集合體亦常呈片狀或層狀之形貌(圖二、圖三);其他常見黏土礦物包括石英、長石、碳酸鹽、氧化物和氫氧氧化物類礦物(如水鈉錳礦birnessite;圖四),但黏土尚可包含非結晶質氧化矽、氫氧化鐵和有機質膠體。「黏土礦物」可造成黏土塑性及低滲透性,具高表面積、反應性、吸附性和離子交換容量之特性;相對於碳氫聚合物,具有高機械及耐溫強度,對地球科學及土壤、材料、化工、土木和環境工程及科學有廣泛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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